做滿3個月年假20248大優勢!(震驚真相)

休息日係指須在每7天期間(一星期)給予工人姐姐不少於1天休息。 如果休息日為非固定性,必須在每月開始之前,通知工人姐姐該月內的休息日日期。 如因任何原因終止僱傭契約,例如辭職,但不包括因犯錯而遭即時解僱,而外籍家庭傭工已工作超過3個月但是不足12個月,則外籍家庭傭工應獲發代替所得年假的款項,款項按比例計算。 每名家傭每7日可享有不少於1日的休息日,而僱主不得強迫家傭在當天工作。

  • 若休息日為非固定性,僱主必須在每月開始之前,通知外傭該月內休息日的日期。
  • 這些是有薪假期,除非外傭在法定假期之前為您工作了不到3個月。
  • 一、依第30條第2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例假,每2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4日。
  • 僱主要知道,如果僱員工作未滿一年但是滿了3個月後辭職,一樣可以獲得有薪年假的薪酬。

很多雇主、人資以為員工離職時如果特休沒休完,就等同於員工自行放棄這個休假權益,但其實特別休假和一般請假(病假、事假等)概念並不相同,沒有休完的特休可以折現,一般請假則不行。 在計算每日平均工資時,須剔除未有付給僱員工資或全部工資的期間,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病假、產假、工傷病假等。 僱員做滿1年之後離職,僱主須支付工資給僱員,以代替未放的年假。 如僱員離職時只受僱滿3個月、但未夠12個月,僱主亦須按比例計算年假薪酬給僱員。 勞工請假規則第7條規定,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1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4日。 也就是說,事假最多放14天,且是不支薪的假,雇主是不需給工資的。

做滿3個月年假: 休息日

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12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除遣散費外,僱主不得遲於僱傭合約終止後7天支付僱員的應得「尾數」,包括未發放的的工資、代通知金(如適用)、年假換算的工資、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如適用)等。 勞工權益近年來越來越受重視,擁有基本的相關法律常識,不再受限於擁有法律專業背景的人士,而是漸漸普及成全民常識。

做滿3個月年假

勞工請假規則將病假分為「傷病假」與「公傷病假」,兩者的起因不同,權益也有所差異。 條文中列出的祖父母,是不分內外的,包含母親的父母,也就是外祖父母。 曾有服務業的勞工在網路爆料,因外祖母往生請喪假,被店長以人手不夠刁難,要求只能請3天,還鬧上了新聞版面,這種做法就違反《勞基法》的規定。

做滿3個月年假: 員工受僱滿一年,並且連續12個月沒有放取過年假,在新的一个假期年年中辭職,應該如何支付年假薪酬?

(而該公司僱傭合約無指定辭職通知期):根據《僱傭條例》的最基本規定,需要 1 個月通知,若該員工在4月4日遞辭職信,最後工作天就是5月3日。 沒有離職通知期的規定):根據《僱傭條例》的最基本規定,需要最少7日通知,若該員工在4月10日遞辭職信,最後工作天就是4月16日。 至於「產檢假」則是受僱員工在懷孕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5天,全薪。 而若懷孕期間需要請「安胎假」休養,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病假計算,2年內最長可請1年;30天內,薪資減半、超過30天者,雇主可不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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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滿3個月年假: 離職通知期是由誰制定的?在合約可找到?

根據《僱傭條例》,原來病假要達成某個條件,法例上才會迫使公司去為僱員提供有薪病假,而這個基本條件就是病假要連續 4 做滿3個月年假 做滿3個月年假 天或以上,再加上醫生紙,這就是《僱傭條例》內的「疾病津貼」條件。 僱主們親自了解完外傭不同假期後,相信大家都懂得如何安排工人姐姐假期時間表。 當然,面對反覆的新冠肺炎疫情,僱主始終會憂慮傭工可能在假期聚會時染疫,為了工人姐姐又好,為了自己又好,不妨花多少少時間比較一下各大家傭保險,為雙方買一個安全的保障。 假若感染新冠肺炎,有些保險公司亦會就外傭醫療開支提供實報實銷外,萬一外傭不幸因病去世,需要遣送外傭遺體返回原居地,亦可索償所需費用及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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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如何計算終止僱傭合約時的年假薪酬,就要從「假期年」的定義入手。 有薪年假:以4.18條例受僱滿一年的僱員可享有7天有薪年假,按年資可增至14天,而有薪年假應在隨後的假期年度取放。 但要注意,有公司的假期年度是以員工入職日計算,同時亦有公司是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計算,以合約為準。 而有薪年假的每日薪酬為過去十二個月的每日平均工資。

做滿3個月年假: 公司

如僱員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款項相等於僱員於假日前12個月的每日平均工資。 勞工請假規則第8條提到的公假:「勞工依法令規定應給予公假者,工資照給,其假期視實際需要定之。」意思是只要有其他法令規定應給予員工公假的情況,雇主就應依法給假。 問5: 僱主終止外傭的合約時,在甚麼情況下須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答5:若外傭已連續為僱主工作不少於24個月,因裁員理由而遭解僱或不獲續約,僱主須支付遣散費。

(3) 若是無試用期或完成試用期的連續性合約,而僱傭合約有明確規定,便須依照合約明確規定,但不少於 7 日作通知;如僱傭合約沒有明確規定,通知期便不少於 1 個月。 假日薪酬的每日款項,相等於僱員在下列「指明日期」 前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 12 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僱主需要於終止僱傭合約的7日內,支付遣散費等未發放的工資,否則要支付利息,甚或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有關工資計算上限為15,000元,服務年期未滿1年則按比例計算,最高款額為39萬元。 然而,根據「強積金對沖機制」,僱主可申請提取其供款部份,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變相僱員得不到應有退休保障。

做滿3個月年假: 離職後幾多天應該收到「尾數」?

另外,如果法定假日適逢外傭姐姐休息日,僱主應安排外傭姐姐於翌日補回該法定假日,而該翌日不能是法定假日、另定假日、代替假日或休息日。 按僱傭條例,僱主不可在外傭休息日給予外傭工作,所以即使外傭在休息日留在家中,該天依然為外傭的休息日,僱主不應分配工作予外傭。 當僱員離職,又可以根據該僱員的資假期紀錄或考勤時數(如有),一齊計算離職薪資,比起單獨計算每一個款項再統計加回去,確實這樣要簡單不少,讓中小企業的老闆不再那麼心力交瘁。 因為裏面是可以自定義設定年假的規則,例如假期年開始時間、年假日數進位規則,最吸引人的是可以選擇365/366閏年自動處理,對容易忘記當年總天數的人而言,確實是一個很好的自動處理工具。 好多人關心的問題是,僱員可否買假比僱主,以薪代假? 僱員可選擇接受僱主支付款項代替部分年假,但祇限於超過10天的年假部分。

消費券可用於「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所涵蓋的公共交通服務及的士等,並不會對「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計算補貼有任何影響。 雲端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實施服務的必要性不同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實施服務的區別人力資源管理系…

做滿3個月年假: 工作的首3個月 會享有勞工假薪酬?

● 若勞工於約定給假年度中終止契約,應改以週年制方式試算終止契約當年度特別休假日數,以確保特別休假日數不低於勞動基準法所定之基準。 在勞基法的規定下,勞工享有休特休假的權利,但一般來說往往是由公司來決定特休給假方式,最常見就是「曆年制」和「週年制」,這兩種制度的特休天數有何不同? 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離職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在受僱滿12個月後,傭工須於隨後的12個月內放取她有權享有的有薪年假。 僱主須最少在假期開始的14日前以書通知傭工年假日期。 不過,在員工同意下,僱主是可另定休息日,代替原來的指定休假。 如要另定休息日,日子必須安排在原定休息日後的30天之內,此外,僱主並必須在原定休息日後的48小時內,通知僱員另定休息日的日期。 一覽以下列表,就會對「法定假期」及「公眾假期」的區分,一目了然。 另外亦要留意, 強積金 與4.18條例並不衝突或有任何關係。

做滿3個月年假: 合約完結前遭即時解僱

休息日不必一定是固定每星期的同一天,但是僱主應在每月初前通知外傭其休息日的日期。 我們建議僱主在支付工資時討論安排,以便在每月有一個特定時間討論此類問題。 有薪病假(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病假當天或病假首天(如病假日數連續多於一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簡而言之,在病假期間的人工每天會被扣掉五分之一,而即使員工被這樣扣薪,僱主也沒有觸犯勞工法例。

舉下圖為例,新人妹在2021年7月1日到職,到2021年12月31日年資滿半年,且2022年1月1日仍在職,則享有3天特休假權利,她可以從2022年1月1日開始請這3天特休,並在2022年6月30日前請畢。 接著到2022年6月30日年資滿一年,則可在2022年7月1日開始請7天特別休假,並在2023年6月30日前請畢。 如法定假日適逢休息日,僱主應安排僱員於翌日放取該法定假日,惟該翌日須並 做滿3個月年假 非法定假日、另定假日、代替假日或休息日。 某僱員的休息日是星期日,由於國慶日(10月1日)這日的法定假日適逢星期日,僱主應於翌日補假(即10月2日),但這日須並非法定假日、另定假日、代替假日或休息日的日子。 (i)根據《僱傭條例》,當農曆年初一、年初二或年初三適逢星期日時,會以農曆年初四替代成為法定假日;而當中秋節翌日適逢星期日時,則以中秋節翌日之後的第一日(即農曆八月十七日)替代成為法定假日。

做滿3個月年假: 勞工法例︰有薪病假點樣計?醫生紙有冇用?試用期又點算?

1/ 開 Cam(攝錄機)並向外傭出示「終止僱傭合約通知書」及交代「最後工作日」。 大部分家長為了年幼子女的 Well being,都會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要求外傭馬上執拾離開。 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時間,計入第32條第2項所定延長工作時間總數。 但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必要者,其工作時數不受第32條第2項規定之限制。 通常進入一間公司未滿一年, 只要到職超過 3 個月以上,就會有年終獎金 。 未滿一年的年終獎金則按比例計算,依公司規定通常有兩種計算方式,分別是以到職日、到職月計算。

做滿3個月年假: 是否所有僱員都可放取法定假日(即勞工假期)?僱主是否必須要在法定假日當天讓僱員放假?

外傭不一定在公眾假日放假,如果僱主希望家傭在法定假日工作,則必須給外傭48小時前通知,並在法定假日前後60天,向外傭提供另一個假日。 3/ 安排60-90分鐘時間讓姐姐「執包袱」,其間僱主即時上網購買機票。 雖然合約並沒有列明僱主必需為姐姐購買寄倉行李,但若外傭向領事館投訴便有機會影響日後再次申薦,所以請各位自行衡量風險。 另外,勞工處的「僱用外籍家庭傭工實用指南」亦建議僱主需「提供免費基本行李託運的機票」,不過同時亦建議「而非同等機票價值的現金」。

做滿3個月年假: 年假,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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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4: 僱主終止外傭的合約時,應如何計算年假給外傭? 答4: 當外傭為同一僱主工作滿12個月後,便可享有有薪年假。 工作滿3個月後便可享有法定假期薪酬,薪酬必須根據《僱傭條例》來計算,未滿3個月內的法定假期,僱主有權按值扣回當日工資。 A1:按照《僱傭條例》,但凡以連續性合約受聘用的僱員,僱主必定要讓員工每工作7日,享有不少於1天的假期;在休息日當天,僱員是有權在24小時不工作。

如果僱員工作1年後被炒,而又有未放的年假,僱主要以錢代假賠償予僱員;如果工作逾3個月但未足1年,賠償按比例計算。 理論上,僱主可以不支付代通知金的情況下,即時解僱僱員,當然要該名僱員行爲不當、疏忽職責,經多次警告後,才可以採取的行動。 如果您確實需要外傭在她的休息日工作,則必須在原定休息日之前或之後30日內給她一個替代休息日。 我們還提醒僱主,外傭在休息日不應履行任何職責,例如在她出門前做早餐或回家時洗碗。

做滿3個月年假: 特別休假

勞工處職員提醒,如果公司是以入職日期起12個月計,為之一個假期年;僱員若做滿1年,而截至離職日,新假期年未夠3個月,新年度的年假將不獲發放。 另外,勞工請假規則第5條規定,如果勞工普通傷病假超過30天,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折抵後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職停薪,但留職停薪以1年為限。 做滿3個月年假 問2:外傭及僱主如何在僱傭合約期限屆滿前終止合約? 答2:僱主及其外傭均可根據標準僱傭合約的規定,給予對方不少於一個月的書面通知或代通知金,在合約屆滿前終止合約。 A3:根據法例,僱主是不得支付工資,代替年假,即所謂「買假」;但如僱員同意,是可選擇接受僱主支付款項,代替部分年假,而這「部分」只限於超過10天的年假部分。 (2)若通知期以日或星期為單位,代通知金以「僱員在終止合約前的 12 個月內的每日平均工資」 x 「通知期內通常須付給僱員工資的日數」計算。

做滿3個月年假: 需要面對面交代辭職嗎?

歷年制也是常見的特休計算方式,不論勞工到職日為何,統一以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之期間為計算單位。 週年制的計算方式雖然對勞工來說清楚明瞭,但對人資來說卻較為麻煩。 因每位員工的到職時間不同,會需每個月重新計算員工的休假天數,如果人力不足又沒辦法系統化的管理,恐會造成極大的混亂。 時薪勞工的特休規定,與月薪勞工基本上是相同的,不過雇主可以根據「雇用部分時間勞工應行注意事項」規定,由勞資雙方協議,依勞工的實際上班時數,按比例計算特休天數。 若僱員向公司口頭或書面通知終止僱傭合約,而新僱主願意代支付代通知金,終止僱傭合約的通知期由通知僱主當天起計算,意思指僱員最快可以即日離職。 (而該公司僱傭合約有指定辭職通知期):員工需要依照公司制定的通知期後才可離職,否則需要賠償代通知金。

做滿3個月年假: 病假

在眾多勞工權益中,大家最關心的議題之一,絕對是「我一年有幾天特休可以休?」,由於台灣大多數的公司皆是比照勞基法特休的規定,如果想要搞懂自己的特休有幾天,先從搞懂勞基法休假的計算方式開始。 這邊要特別注意的是不論公司是採取「週年制」還是「歷年制」的方式來計算特休,離職時的特休計算方式都要依照勞工的「到職日」與工作年資計算(也就是週年制的方式)。 除了不能禁止請特休假,雇主也不可要求勞工「在特定的時間請特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