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盛苑全攻略
欣盛苑 內容大綱 欣盛苑: 寶湖花園法團借疫情拒開會、以whatsapp批核工程 居民要求重選 欣盛苑: 【逆權車主】欣盛苑停車場業主再改租位安排 租戶下月起罷租抗議 欣盛區的候任區議員林淑菁表示,暫未有居民就停車場的事宜向她求助,但接下來亦會研究公契,了解停車場大業主是否有權將月租車位,更改成時租。 她表示,大業主的態度明顯不理想,而屋苑的業主立案法團亦應介入事件,自己未來亦會着手跟進。 地政總署回覆指,粉嶺欣盛苑停車場地契條款,沒載有限制停車場營運模式的條文,業權人以時租或月租方式出租車位,不會違反地契條款。 惟根據地契規定,屋苑須提供不少於223個及不超過306個停車位,供該屋苑的住戶及其訪客使用。 停車場使用者如屬於該屋苑的住戶及其訪客,便不會違反地契條款。 然而,大業主於11月開始,在無通知任何租戶的情況下,將兩層的天台,合共34個月租車位改為時租,佔天台車位總數66%。 扣除三個業主車位,天台只剩14個月租車位供租戶使用,而Gary亦因此無法續租天台車位:「(上月25日)排隊去辦新的租用手續,他說已沒有天台車位時,我才知道這件事。」結果,他需多付$400,租用場內其他有蓋車位。 由居民組成的停車場關注組認為停車場大業主的手法不當,又拒與租戶溝通,早前(19日)與多名租戶商議後決定,若大業主於月底前仍不與租戶溝通,擬下月罷交租抗議。 有區議員亦質疑,將時租車位租予屋苑商戶訪客,做法有違地契。 一直跟進事件的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指,過往他與一班車主一同反對拆售,但因地契條款含糊, 「不夠力」阻止大業主,而業主沒有說明到底是全數售賣還是部分售賣。 他表示,地契條款雖然沒有限制停車場車位分拆、轉售或出租或停車場營運模式,但列明要提供相應數目給住戶和訪客使用,使用權是有限制的。 欣盛苑 大業主拆售車位後,在四月時指因大部分車位已經售出,貼出通告要求一眾車主「清場」將車輛駛走,限期後每過一日,需罰款500元。 惟根據地政署,粉嶺欣盛苑停車場位於粉嶺上水市地段第39號,有關地契規定,屋苑須提供不少於223個及不超過306個停車位,供該屋苑的住戶及其訪客使用。 本公司擬使用閣下的個人姓名、電話號碼、傳真、地址或電郵地址處理閣下的申請、回覆閣下查詢並作地產代理服務的促銷及向閣下提供中原集團其他公司的資訊。 本公司在未得閣下的同意之前,不能如此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並向閣下作直接促銷。 『宅谷地產資訊網』只提供資訊媒介平台給予網絡使用者放盤或搜尋樓盤,資訊內容由第三方提供者提供或由『宅谷地產資訊網』從其他參考資料或來源獲取。 欣盛苑 本網頁中涉及任何人士、產品或服務的資訊,不得視為『宅谷地產資訊網』推薦或認可。 由於『宅谷地產資訊網』不另核實第三方提供者的身份或所提供資訊的正確性及完整性或任何資訊並非最新的,請閣下自行向有關人士及部門核實。 若有任何爭議,或因為使用本網頁的資訊而引致直接或間接損失,『宅谷地產資訊網』概不負責。 Gary指當時他們給予法團的壓力不少,以致有委員退出,須於今年1月進行補選。 在263張有效授權票中,法團秘書所住的欣秀閣佔140張,Gary質疑涉黑箱作業。 「由(天台)全月租、有穩定車位,到要每月排隊租用,甚至先到先得,對普通人來說是徬徨的,擔心下月可能租不到。早上不上班去辦租用手續是不可能的。」Gary表示,有租戶已因此離場,另覓租位,亦有人因此「谷氣」賣車。 欣盛苑 居民組織欣盛同行早前收集超過5%業主簽名召開特別業主大會,所得業權份數為35,010份,佔總業權份數約3成(30.4%)。 第一項議程為撤換第八屆法團,此議程的贊成份數為29,033(67.35%),反對份數為14,074(32.65%),議案獲得通過,居民即拍手歡呼。 2016年,董輝記木業於以1.81億港元向領展購入欣盛苑商舖與停車場。 欣盛苑: 寶湖花園法團借疫情拒開會、以whatsapp批核工程 居民要求重選 於是,一班車主在「死線」臨近之前,將車輛泊到停車場外並打死火燈抗議,警方亦到場了解,其後大業主才安排替他們續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