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拆僭建物2024詳解!(持續更新)

何婆婆現時靠買賣舊物為生,即使經常被鄰居戲稱「垃圾婆」,也不願申請綜援。 她表示自己收入極不穩定,一旦天氣不佳或身體抱恙便未能工作,即使每月馬不停蹄,也只能賺取為數不多的收入。 清拆僭建物 除去生活費,她還要每月花費一千元,供養在上海居住的母親,辛苦賺來的錢只是僅僅夠用。

執法

屋宇署於2012年4月1日對新界村屋僭建實施新政策,會按嚴重及風險程度決定清拆僭建物。 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當時指,首輪要即時清拆的目標,是原本三層高,但建到四層高或以上的村屋,更點名元朗新田蕃田村有六層高的村屋須清拆。 屋宇署今年先後向元朗新田永平村及蕃田村,發出共80張清拆令,當中超過三分之二須清拆全幢村屋。

清拆僭建物: 業主的責任

在樓宇內部進行而不涉及建築物結構,但未能符合《建築物條例》及相關規例所訂的建築標準的加建及改動工程。 屋宇署可向有关业主发出法定命令,规定拆除须予以取缔的僭建物,或发出法定警告通知,并把通知注册于有关的物业业权记录上。 海關在機場偵破一宗涉及郵寄現金的懷疑清洗黑錢案件,涉款約120萬港元,拘捕兩名懷疑涉案的非本地男子,兩人被控一項安排輸入未經申報的大量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罪名,明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海關人員上星期五在機場查驗一件從南韓寄抵本港,報稱載有衣服及書本的空運郵包,發現郵包內藏有一批未經申報的外幣現鈔,折算總值約為120萬港元,超過法例規定下的12萬港元限額。 經調查後,關員昨日展開監控遞送行動,在大角咀拘捕兩名懷疑涉案非本地男子,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海關會繼續與海外執法機關交流情報,如發現任何人處理懷疑犯罪得益,會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落案起訴有關人士進行洗黑錢活動。

蘇伯不願清拆費為兒子帶來負擔,唯有任由屋宇署把物業釘契,然後再想辦法借錢處理。 去年1月,太古樓的老業主收到屋宇署的僭建物清拆令,霎時不知所措。 信件指,單位圖則內原本用作晾衫的20呎天井被非法填平,並被加建為室內空間,勒令約800戶業主在180日內還原單位。 此外,業主為本身的利益着想,應主動安排清拆處所內的僭建物。 至於樓宇公用部分的僭建物,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或共同業主應合力清拆。 2011年,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推行新政策,誓言要打擊新界村屋僭建物,點名清拆高過三層的「村廈」,當年林鄭亦因此與鄉紳交惡。

清拆僭建物: 法定警告通知

鑒於過去一個月發展局已在本會先後兩次的動議辯論中和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上詳細介紹各方面的工作,我不打算在此重覆論述。 但我們會在未來數月研究強化樓宇安全的工作中,認真探討各位議員早前提出的意見和各方的關注,這些研究工作亦包括僭建物的執法工作。 只有在緊急情況下或業主不遵從命令時,屋宇署才會代為進行工程,然後向業主收回工程費用,另加監督費及附加費。 對未有遵從命令而又沒有合理辯解的業主,屋宇署可採取檢控行動。 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命令,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及監禁。

有意在修葺楼宇及拆除僭建物方面为业主提供服务的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及注册岩土工程师名单,以及注册承建商名单备存于屋宇署,可供免费查阅。 按屋宇署在相关清拆令指明的拆卸工程类型而定,应委聘不同类型的建筑专业人士进行有关工程、提供意见,并确保提供所需的安全措施。 如接获有关法定命令,楼宇业主应委聘建筑专业人士及/或承建商提供意见并进行拆卸工程。 符合小型工程项目描述的拆卸工程,可根据小型工程监管制度进行。 清拆易 承俊清拆,為香港少數要求施工品質之專業清拆工程公司。

清拆僭建物: 我們 的專業

至於現時獲發全幢清拆令的村屋,倘須進行買賣,買家恐拒承擔風險,致物業未能成功交易,變相凍結資產。 知情人士則指,「釘契咪釘契囉,咪唔買唔賣囉,又唔係等錢開飯!」他以過往經驗,認為最少需時四至五年才會有上訴結果。 在村內的其中一幢五層高的丁屋,近日獲發全幢清拆令。 業主文先生無正面回應,是否會按命令清拆僭建,或提出上訴,更指不擔心祖屋會被全幢清拆:「無驚!有咩好驚?」他直言並非只有他一人獲發清拆令,單是蕃田村已有近40幢僭建,已交由鄉委會處理。 我們亦能夠拆墻打瓦,清拆 起各種木材地板, 天花冷氣槽,石膏板,拆除各種鐵器,五金,電器,清拆花槽。 東區區議員楊斯竣表示,太古樓前身是員工宿舍,單位面積大多約300呎,1970年代初,太古樓將單位賣給員工,員工一家大小搬入宿舍,加上當時政府執法較寬鬆,居民為改善居住環境,有一兩戶便帶頭開始僭建。

因僭建問題日益嚴重及意外頻生,屋宇署因應問題而加強執法。 本公司亦有提供相關清拆僭建物服務及代客戶申報所需法定文件。 遇上經濟困難的業主可根據屋宇署推行的”樓宇安全貸款計劃”申請貸款,以支付為遵從清拆令而進行所需工程的費用。

清拆僭建物: 清拆僭建工程的主要流程是怎樣的?

有意在修葺樓宇及拆除僭建物方面為業主提供服務的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名單,以及註冊承建商名單備存於屋宇署,可供免費查閱。 屋宇署可向有關業主發出法定命令,規定拆除須予以取締的僭建物,或發出法定警告通知,並把通知註冊於有關的物業業權記錄上。 東區區議員楊斯竣認為《建築物條例》中的僭 建物清拆條例過於死板,不近人情。 (余茵娜攝)2011年,政府把僭建物定義範圍擴大,把天台、天井及後巷等僭建物納入為須「優先取締」。 清拆僭建物 原先沒有迫切危險的話,政府不會立即執法,新例實施後該等地方即使沒有嚴重風險,政府亦會執法。

若屋宇署再有發現需即時取締的僭建物,便會馬上採取執法行動。 就已完成的工程,向業主發出 「警告通知」 或 「命令」 ,規定業主在指定期間內拆卸違例建築物。 當屋宇署接到懷疑違例建築物/違例建築工程的投訴,屋宇署會派員或聘請顧問進行調查,並會根據經諮詢公眾後訂立的清拆僭建物政策,採取跟進行動。 清拆僭建物 工業樓宇的違例天台搭建物不應改作住用用途,此舉與樓宇的原訂用途不符。

清拆僭建物: 業主接清拆令處理僭業物

如屋宇署要求業主拆卸樓宇,或樓宇的大型或重要部分,屋宇署會在有關的清拆僭建命令中指明要求業主須根據《建築物條例》的規定,委聘註冊專門承建商、認可人士及註冊結構工程師進行工程及提供意見。 清拆僭建物 如清拆令中沒有指明業主需要委聘上述人士進行工程,為安全起見,屋宇署亦建議業主委聘註冊承建商進行有關工程及認可人士提供意見。 你須事先獲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才可在樓宇的主天台、平台或天井搭建預製的構築物,包括體積超過3立方米或高度超過2米的活動屋及大型貯物櫃,或玻璃屋。 你必須委聘任認可人士向屋宇署呈交建築圖則和統籌建築工程,並在獲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後,委任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進行工程。 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違反上述規定可能會遭檢控及/或紀律處分。

處理

根據現行政策,屋宇署採取執法行動以取締工業樓宇內作居住用途的違例天台搭建物時,房屋署不會向受影響的佔用人提供房屋安置。 不過,屋宇署會與房屋署聯絡,為有急切住屋需要的人安排臨時收容中心的床位。 除了就上述須予以取締項目列表內的僭建物發出法定清拆令外,屋宇署亦會就列表以外的其他僭建物發出法定警告通知,並在業權註冊記錄登記有關通知。 當局正全面檢討未來加強本港樓宇安全的策略和所需的措施,包括當中所需的人力資源。 發展局和屋宇署管理層會與署內同事,包括非公務員合約僱員保持溝通。 若部分人員在合約期滿不獲續約,屋宇署亦會為這批人員提供適當的就業協助,以幫助他們尋找新工作。

清拆僭建物: 違例建築物

太古樓居民何婆婆以買賣舊物維生,屋內堆滿雜品,就連走廊通道亦堆積如山。 (伍珍珍攝)記者曾為蘇伯伯邀約註冊承建商上門,為清拆單位天井位報價,獲告知由拆卸僭建及還原需要約12萬元。 蘇伯伯聽後搖頭嘆氣:「扣除政府津貼,也要自己付7萬元,哪裡有錢?」問及清拆後如何安置兒子床位,蘇伯伯表示,只能讓兒子和兩老的床都擠在廳內。

和其他在東區同樣收到清拆令的樓宇不同,太古樓屬於大規模清拆,工程牽涉上、中、下三層單位的溝通,長者不懂如何交涉。 現時蘇伯伯一家三口,住在約300呎的單位,大廳已放置兩張單人床,其中一張「碌架床」,上層堆滿雜物,屋內只餘一條狹小通道。 約20呎的僭建部分,剛好放置了約30歲兒子的睡床。 收到清拆令後他寢食難安,兒子至今未成家,自己也顧不上。

清拆僭建物: 我們提 供的服務 清拆

屋宇署檢視現場後,發現涉事單位仍有墮物危險,現場暫時仍未能解封。 業主若沒有合理辯解,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一年及罰款港幣 $200,000。 若違法情況持續,會被加判每日罰款港幣 $20,000。 民主黨表示,原定今晚舉辦春茗晚宴,但酒樓在下午通知,指有突發工程而無法提供場地,春茗晚宴無法如期舉行。 羅健熙說,社會各方都應思考,為何會這麼巧合、為何會有這樣的氣氛、這樣的氣氛對社會有甚麼益處。

  • 有街坊目擊事發一刻,指鐵枝插中婦人頭頂,即時血流披面,狀甚恐怖。
  • 對於清拆工程的技術已能有更廣的延伸;我們的清拆工程工程除了一般的清拆工程服務之外,對於講求 細膩的室內設計」設計師」所 要 求的裝潢清拆技術,我們皆能達到室內設計」設計師」的要求水平。
  • 曾兩度到太古樓視察的結構工程師蘇耀坤則認為,太古樓雖有僭建,但不存在安全隱憂,毋須急於還原;相反,清拆工程若做得粗糙,有機會令樓宇破損,即使後期修補亦已影響結構。
  • (伍珍珍攝)屋漏偏連夜雨,陳婆婆此時收到來自屋宇署的清拆令。
  • 屋宇署檢視現場後,發現涉事單位仍有墮物危險,現場暫時仍未能解封。

法定清拆令所需的拆卸工程類別應委聘人士的類別涉及拆卸一幢樓宇或拆卸一幢樓宇的任何大型或重要部分應委聘認可人士、註冊專門承建商及註冊結構工程師進行有關工程、提供意見,並確保提供所需的安全措施。 如業主沒有在「警告通知」內的指定日期前將有關的違例建築物拆卸,屋宇署便會根據《建築物條例》的規定,將有關的「警告通知」在土地註冊處記錄在案,造成物業產權負擔,物業在樓宇買賣時的價值將可能會降低或構成障礙。 (三)屋宇署樓宇部的人員負責處理清拆僭建物行動的工作,這屬於他們執行其他各項與樓宇安全及維修相關工作的其中一部分。 以本年一月底計算,在屋宇署的樓宇部內共有473名公務員。 就實施為期十年的清拆行動而言,同樣以本年一月底計算,屋宇署有482名有時限的非公務員合約僱員。

清拆僭建物: 主要承接大小清拆工程、 清拆僭建物及還原工程

他表示,清拆令確實擾民,天井本身用作晾衫,市民其實甚少使用,僭建反令該空間變成屋內部份,增加生活空間。 他建議,政府可以為歷史遺留的僭建物,訂立較寬限界線,舉例而言,若僭建物樓齡已達10年,但獲註冊工程師證明屬安全,便可施酌情權,宣布無需清拆。 清拆僭建物 曾兩度到太古樓視察的結構工程師蘇耀坤則認為,太古樓雖有僭建,但不存在安全隱憂,毋須急於還原;相反,清拆工程若做得粗糙,有機會令樓宇破損,即使後期修補亦已影響結構。 你亦可以直接向屋宇署申請查閱批准建築圖則及入伙紙記錄,以確定物業是否有僭建物。 至於林鄭2012年點名的蕃田村六層高村屋,屋宇署則指實施新政策前已發出清拆令,業主早前已將村屋修改至符合法例的豁免條件,亦已註銷有關清拆令。 新政策實施逾九年,屋宇署今年1月及5月向新田永平村及蕃田村發出合共80張清拆令,當中有至少57張命令要求清拆全幢村屋,須在180天內完成有關工程。

清拆僭建物: 法定清拆令

法定清拆令所需的拆卸工程类别应委聘人士的类别涉及拆卸一幢楼宇或拆卸一幢楼宇的任何大型或重要部分应委聘认可人士、注册专门承建商及注册结构工程师进行有关工程、提供意见,并确保提供所需的安全措施。 警方旺角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警司程知仁指,大廈11樓單位業主接屋宇署清拆令清拆單位僭建物,於本月20日聘請持牌工程公司處理,意外發生時正做清拆物件工程,期間一支鐵通垂直墮下,被捕人士為該工程公司的員工。 警方指經屋宇署檢查發現仍有高空墮物危險,昨晚上址仍未解封。 至於餘下的首輪目標僭建物,亦預計於三個月內獲得所有相關土地及樓面資料,並發出清拆令。

清拆僭建物: 業主應該怎麼做?

此外,屋宇署會繼續就商舖舖面裝飾及伸建物及違例招牌採取巡查及執法行動,並會處理市民的舉報。 該署亦會特別針對人流眾多的步行街道旁及地區,加強巡查,包括油尖旺及銅鑼灣等地區。 屋宇署並會不時採取特別行動,重點清拆目標僭建物。 例如,屋宇署在2009年3月開展一項為期12個月的特別行動,除每年的清拆目標外,額外清拆5,000個棄置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