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服資料202615大分析!(持續更新)
【時報-台北電】根據監院調查報告,國軍近5年不適服退場人數計16849人,其中個人申請計14594人,汰除人員計2255人,調查報告認為,相關數據係我國募兵制度推動以來的重要警訊。 而根據報告,自2020年起,不適服退場官兵大幅升高,原因是否與兩岸軍事情勢升高,部隊嚴訓嚴汰或是單純不適應軍中環境,仍待觀察。 替代役役男服役期間,須負擔家庭生計主要責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或其他特殊事故且經內政部核定者,得檢具有關資料及證明文件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提前退役: A. 賠償義務人應於接到追繳通知之次日起,三個月內一次繳納全數賠償金額。 李德維批評,國防部和內政部應該做整體規畫,由於兵役制度的變革,讓大家覺得雜亂無章,很多東西很零碎沒有章法,每年將耽誤10多萬的年輕人和家庭,是很不公平的。 納稅人可選擇採取現場提交、郵政寄遞或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式補正容缺辦理資料,補正時限為20個工作日。 役男家屬患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除役男及有照顧能力之家屬1人外,無其他家屬照顧或其他家屬均屬前款之情形;中度以上身心障礙家屬超過1人時,每增加1人得增列有照顧能力之家屬1人。 國防部去年達成志願役官兵總編現逾九成的募兵目標,將原較為寬鬆的招募門檻調高;今年初宣布將國中學歷、刺青不符規範、曾犯酒駕等《刑法》條文者,摒除於招募對象之外,更規範申請留營的志願役士兵,不得有品德類記過以上處分的紀錄。 雖然志願役官兵招募達標,但未服滿最少服役年限的退離人員賠款追繳作業卻待加強。 前項志願士兵服役之核定權責,國防部得委任各司令部或委託海岸巡防機關及國家安全局辦理;受委託機關於核定時,應副知國防部及所屬司令部。 依前條應賠償之金額,由權責機關或委任所屬機關(構)、部隊、學校追繳之。 賠償義務人於接到賠償通知後,應於本人離營前一次繳納全數賠償金額。 內政部宣布2005年次以後的役男,申請服替代役的資格僅剩「家庭因素」及「宗教因素」,薪資比照義務役,相較義務役要接受嚴格的軍事訓練,外界質疑,這可能會使有心想投機的役男申請「宗教役」。 不適服資料 據了解,每年申請宗教役的人數不多,但通過率約9成,2007年出生的吳同學就說,義務役訓練變嚴格,當然會想申請替代役,領同樣薪水當然想當爽兵。 不適服資料: 志願役公開軍中影片 申請不適服嗆長官「好好想想」 若未接獲常備兵徵集令前得於下次一般替代役申請期間,再提出申請。 役男於申請規定緩徵原因消滅期限前未畢業者,撤銷本次服一般替代役資格;俟畢業後於受理申請期間再依意願申請。 國防部說明,後續將召集相關單位研擬,並參照其他機關連帶保證資格之規範,研酌訂定連帶保證人資力條件,詳實審認,並督促所屬於追償債權時併同向連帶保證人訴追,提升追償債權效率。 不適服資料 2018年6月23日立法院通過《軍士官服役條例》修正案,也就是一般俗稱的「洪慈庸條款」,以往志願役軍/士官若想提前退伍,大多只能靠著犯大錯或是裝瘋賣傻…等伎倆,而這樣的作法風險既高又惹人非議。 根據調查報告,國軍這5年不適服退場人員,其中,2016年與2017年均3000餘人,到2018年最少,有2247人。 常備役體位役男可於接獲替代役徵集令前,切結放棄服一般替代役資格並按兵役法規定徵服應服之兵役,且爾後不得再申請服一般替代役。 凡家庭狀況合於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檢具戶籍資料、身心障礙手冊等相關資料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服替代役,以在戶籍地服役及返家住宿為原則。 (一) 不適服資料 家庭因素替代役:常備役體位或82年次以前出生之替代役體位役男家庭狀況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於入營前或服替代役在營中,檢具國民身分證、印章、戶籍資料、畢業(休、退學)證明及相關證明文件,逕向戶籍地公所申請。 不適服資料 對此,國防部回覆,人次室將研議修訂相關作業規定可行性,以加強單位間橫向溝通聯繫,結合離營程序之管控,促進應收款項之源頭管理,降低應收款項金額。 不適服資料: 服役須知 變更國家/地區設定對 Google Play Points 的影響你的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