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登記收唔到短訊20269大著數!內含消費券登記收唔到短訊絕密資料
《開罐 Opener》為大家整合出4大類登記人士,成功申請消費券所需收到的短訊數量。 目前,收到短訊的市民可提出上訴要求覆檢,只要沒有離港意圖,一般都可成功取回消費券金額。 不過,沒有收到短訊而被DQ的市民,就要親自再到消費券服務處查詢及處理事宜。 如有需要,亦只應授權可信賴的親友協助或代勞,或親臨任何一間臨時服務中心,由職員協助透過電子登記平台進行登記/更改登記紀錄。 帖文引起網民的熱論,有網民表示感同身受,「真係高難度架,似考緊試,點解要set咁複雜,仲要次次外國風景唔係國內風景」、「好大壓力,驚填錯,登記失敗收唔到錢,好焦慮同緊張」,不少網民建議政府簡化程序。 卡特卸任後,一直活躍於人道主義事務,2002年獲授予諾貝爾和平獎,表揚他為和平解決國際衝突、推動民主和人權,以及促進經濟及社會發展的貢獻。 政府明白部分相關登記人的情況可能在提交上述申請後有變(例如已回流香港多年),因此如個別收到有關短訊的登記人認為自己並不是已永久離開或有意圖永久離開香港,可按短訊所示在收到短訊的14天內以書面提交申述。 在指定渠道領取已發放的消費券後,消費券會以儲值額形式存入有關八達通卡內,因此沒有所謂使用期限,但如合資格登記人於2023年3月31日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仍少於4,000元,將不會獲發放最後一期1,000元消費券。 計劃下不同期數發放的消費券的領取期限均為2023年9月30日。 如登記人在遞交登記後發現不小心填錯資料,可聯絡消費券計劃熱線185000查詢其登記的進度。 視乎有關資料的重要性,「消費券計劃秘書處」職員可能會聯絡登記人,在核實登記人身分及有關資料後註銷原有登記,並要求登記人重新提交登記。 登記人如未能成功更改收取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而之前登記的帳戶仍然有效,登記人在資格獲確認後仍可透過之前的帳戶收取消費券。 若之前登記的帳戶已失效,登記人則必須更改其儲值支付工具帳戶以收取消費券(詳情請參閱常見問題F20及F24)。 政府委聘的承辦商會要求被抽查的登記人提供相關文件,以證明其沒有在2019年6月18日至2022年6月12日期間一直不在香港。 消費券登記收唔到短訊: $5000 消費券懶人包(一) 登記及派發日期 商戶支援 優惠及現金獎賞 「套現」買 iPhone 等是否可行 每個商戶會訂定其退貨或退款條款及安排,一般在雙方同意下,會透過讓消費者換貨的方式處理。 若透過支付寶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賞」或WeChat Pay HK使用消費券交易後雙方同意退款,有關款項會退回消費者的消費券內。 因應消費券的使用期限,有關儲值支付承辦商會作一次性特別安排,如在消費券使用期限後一個月內需要退款,所有退款將以一張新消費券形式發放給相關消費者,該張新消費券的有效期為退款後的下一個月底。 市民在登記計劃(包括2021年消費券計劃)時,相關指引已清楚列明消費券只可用於本地消費,不可以兌現或作其他用途。 各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會留意各商戶的交易情況,如發現個別商戶有涉嫌違規行為,會採取跟進行動,包括將其列入黑名單,供政府考慮把有關商戶剔除於計劃之外。 市民可在計劃的登記期內(2022年6月23日至7月23日)透過消費券計劃網站內的電子登記平台(按此)或親臨任何一間臨時服務中心透過電子登記平台遞交轉換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收取第二階段消費券的申請(詳情請參閱此頁面的例子2)。 因此,政府認為曾提交相關有效申請的登記人,表面上並不符合2022年(第二階段)消費券計劃下「沒有已永久離開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的要求,並會發出不符合資格準則的通知。 當局指,秘書處職員在確認登記人身份後,會立刻要求相關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凍結懷疑被盜取而仍未使用的消費券,若確認登記人的消費券被盜用,會安排補發。 被問到當局接獲更改支付工具申請後,會否向申請人發出確認短訊,以及事主人7月21日被更改資料後,為何系統仍在同月29日及派發當日向他發確認短訊提醒他領取,當中是否有漏洞等,政府未有回應。 政府發放的5,000元電子消費券早前已經開始接受登記,首批登記的市民最快可在8月1日領取首期2,000元電子消費券。 不過,卻有部份申請人收到電話短訊要求出示2年內在港證明,有人表示欲交證明無門,因為相關撥打電話熱線一直無法接通,市民擔心會喪失領取消費券資格。 消費券登記收唔到短訊: 消費券2022|疑政府寄漏短訊安排失當 市民只要符合計劃的資格準則並已成功登記,便會按照計劃的安排獲發消費券。 合資格市民持有的是成人或兒童身分證並不影響有關人士是否符合計劃的相關要求。 政府提到,市民在完成電子登記後約一星期會收到有關登記結果的短訊通知,遞交書面登記表格的市民則會於約兩星期收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