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富花園大維修2026詳細資料!(震驚真相)
置富花園數十年來只得一個無法定權力的居民協會,結果在大維修項目的招標過程中,只得兩份癲價標書入圍供業主撰擇,惹來一班業主強烈反對,要求重新招標,更發起要即時成立業主立案法團。 消息人士向本刊透露,現時本港的圍標集團無孔不入,無論屋苑大小或有否業主立案法團,只要通過進行大維修,小業主即變成待宰羔羊,分別只在於被割多少刀。 薄扶林置富花園位於薄扶林置富道9號,是港島南區的大型屋苑,雖然屋苑早於1978年8月入伙,樓齡較大,但勝在居高臨下,而且背山面海,有清幽寧靜居住環境。 本刊揭露事件背後原來還有三大黑幫插手,疑協助圍標集團搞局,阻止小業主大團結,使他們從工程中牟取更大利益。 由於整幢大廈維修開支動輒逾億元,成為不少工程公司眼中的肥肉,過往更曾有管理公司員工因收取利益協助「圍標」,最終被定罪判囚。 不過,若不想涉及維修開支問題,最簡單當然是與賣家議價時,商討能否於樓價中包含維修費,雖然最終成交價或「羊毛出在羊身上」,但至少可無需親自支付相關開支。 召集人梁卓雄指近日有支持成立法團的長者被多名大漢圍堵,令小業主十分憂慮。 梁卓雄呼籲業主可以踴躍參與,成立法團以監察管理公司的運作。 置富花園設有室內暖水游泳池、穿梭巴士、停車場、巴士總站、小巴、24小時啟勝管理服務物業管理等。 置富花園由20座27層高及7座稱為「雅緻洋房」的5層高住宅以C形排列組成,住宅單位合共4,200多個,除頂層外,建築面積有509,518及694平方呎3款,每層8伙,向海的一半可享有西博寮海峽海景,同時亦看到南丫島發電廠的3條「大煙囪」。 ■業主立案法團2015年4月公佈經顧問公司估價後,得出3個大維修方案,工程費分別為2.2億元、3億元及4.6億元。 據了解,相關管理公司「置富花園服務處」早於一二至一五年間,先後舉行五次業主大會討論大維修,議程包括選擇顧問公司、制定甄別標書的準則,全部經業主投票通過。 小業主近日再發起聯署行動,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第3條,收集了超過5%的業權支持,推舉業主梁卓雄擔任召集人,由他於4月22日再次召開業主大會,決議是否成立業主立案法團。 梁卓雄呼籲業主可以踴躍參與,成立法團以監察管理公司的運作。 置富花園大維修: 置富花園8億大維修只得兩報價 疑涉圍標 業主組法團屢受阻 民政處回覆《香港01》查詢時表示,當時徵詢過律政司的法律意見,故逐一致電聯絡有關業主,查詢對方需否撤回或修改反對通知書的資料,確定有關通知書合法有效。 涉事的管理公司亦指,承建商的數目符合法定要求,並會於4月23日決定是否需要重新招標。 有4,300戶的置富花園,由新鴻基轄下的置富花園有限公司管理。 管理公司早前將屋苑的維修工程定為最高級別的C牌,有7間公司入標申請,但上月底管理公司公布,維修工程只有「華營」和「其士」兩間承建商提供報價,工程造價由6至8.6億元不等,平均每戶需要攤分15至19萬元。 港島南區老牌大型屋苑置富花園,爆出歷來最癲價的七億元大維修風波。 雖然小業主在上周六的業主大會上通過重新招標,但對應否即時成立業主立案法團、以及大維修工程的監管方法等後續問題意見相左,分成兩大陣營。 置富花園管理公司列出維修費用清單,必須和選擇性維修項目總工程費用最高達8.6億元,最平也要逾6億元;每戶攤分由5萬多元至約19萬元不等。 置富花園業主立案法團籌委會今晚辦「成立法團監管維修」講座,有數十名業主出席。 及後,服務處根據準則向全港40間持有C牌的承辦商發出投標邀請,並以登報方式作公開招標;最後服務處收到7間公司回標,但當中只有4間持有C牌,但其中一間未能提供銀行結餘和信貸證明,而另一間則出現財務虧損,因此,只有兩間承辦商符合資格。 服務處重申,承建商投標的數目,完全符合民政事務局規定的工作要求守則,故在徵詢業主意見後,決定於4月23日召開業主大會,決議究竟需否重新招標。 置富花園大維修: 物業編號: 28HSE-316546 (代理提供) 法團籌委會主席劉浩峯表示,管理公司選擇維修承辦商,指定要求需擁最高級的C牌,逾8億元工程最終卻僅2個合資格承辦商入圍承辦,擔心屆時「埋單」不止8億元;又直言未知兩承辨商具體維修做法,形容情況不理想。 置富花園獲水務署頒發「大廈優質供水認可計劃-食水(管理系統)」金證書及「大廈優質供水認可計劃-沖廁水」金證書,認可屋苑的供水系統得到妥善保養和檢查。 事實上,若買家眼光準繩,投資於具潛力的待維修舊樓,可能會取得豐厚回報。 曾經有買家以低水價,向一名不想處理維修事宜的業主,購入一間樓齡逾30年的港島區舊樓。 另外,買家宜考慮有參與房協「樓宇更新大行動」的維修屋苑,該計劃為未滿60歲的自住業主資助八成維修費用,每個單位上限四萬元,而年滿60歲的業主可獲資助五萬元。 有業主原本打算於明天(4月9日)自組業主立案法團監察事件,但近日卻獲民政處告知收到近千份反對書,要求取消業主大會,懷疑是管理公司從中作梗,打壓小業主。 去年12月15日業主陳耀龍曾經召開業主大會,服務處稱事前也提供相應支援。 及後,因應業主對成立法團之意見,服務處於每座住宅大堂劃出專門告示板,讓持不同意見居民有足夠平台發表意見。 陳耀龍今早也曾與服務處聯絡,表示有意召開會議成立法團,惟服務處暫時未有收到進一步資訊及文件,如有需要,將按一貫程序處理,並提供相應協助。 由於整幢大廈維修開支動輒逾億元,成為不少工程公司眼中的肥肉,過往更曾有管理公司員工因收取利益協助「圍標」,最終被定罪判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