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二轉售限制2026詳細介紹!(震驚真相)
在房委會網頁() 可以瀏覽可供購買的居屋屋苑/租置計劃屋邨相關資料。 在房委會網頁()可以瀏覽可供購買的居屋屋苑/租置計劃屋邨相關資料。 按現行政策,房委會不會回購單位,但會行使《房屋條例》(第283章)賦予的權力提名買家。 業主須在限制期過後,並向房委會繳付補價,才可解除單位的轉讓限制,把單位在公開市場出租、出售或轉讓。 居屋單位的轉讓限制期是從房委會 / 發展商 (適用於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單位) 首次將單位售予業主的轉讓契據(下稱「首次轉讓契據」)簽署日期起計。 至於經由房委會從個別買方購回然後再重售的單位,首次轉讓契據日期亦是按相同基礎計算,而非由該單位重售予現時業主的轉讓契據日期起計。 若單位是房委會從發展商購回的私人機構參建居屋單位再轉售予個別買方的,首次轉讓契據日期則是指房委會首次將單位售予該類人士的轉讓契據日期。 白居二轉售限制: 申請白居二分5大程序 房委會於2017年11月通過恆常化「臨時計劃」為「白表居屋第二市場計劃」(白居二),由2018年起實施。 任何人就其單位作出非法讓與即屬犯罪,將面臨《房屋條例》(第283章)第27A 條下之刑罰。 白居二轉售限制 根據現行房屋條例附表,從1998年推出的租置計劃第一期起,經房委會出售或重售的租置計劃單位,均有轉讓限制。 經白居二購入單位2年內不得出售,房委或房協亦不會回購單位。 單位將根據房委會不時訂立的程序和規定,按房屋署署長評定的售價(即由房屋署署長評估單位在出售申請提出時的市值,扣除從房委會購買單位時享有的折扣)轉讓予房委會的提名人。 房委會將發出證明書以證明業主符合資格去物色合資格的買家(須為持有綠表購買資格證明書的買家),業主須自行自費物色合資格的買家去向房委會申請提名。 如自房委會收到單位業主申請將單位出售的日期起計的6個月內未有提名申請或所有提交之申請不成功,而房委會並沒有發出提名通知書;或房委會發出提名信後4個月內並未完成單位的轉讓,以較遲者為準,業主可在繳付補價後於公開市場出售單位。 若業主無意在公開市場出售單位,可再向房委會提出新的單位出售申請。 小組委員會亦通過該兩項計劃白表申請者的入息和資產限額。 居屋第二市場單位買賣的運作,大致與公開市場的模式相同。 白居二轉售限制: 申請補地價程序 由於房協把27個因買賣協議撤銷而收回的資助出售單位納入「居屋2022」下重售,因此房委會將與房協推出聯合申請。 白居二轉售限制 合資格的申請者只需遞交一份申請表和接受一次審查,便可購買居屋單位或房協的資助出售單位。 到2010年代初,香港樓價反覆上漲,中低收入家庭置業愈見困難,白表人士置業亦難上加難。 房委會於是在2013及2015年推出白居二計劃的初型,兩輪計劃分別有5,000及2,500個配額,讓符合白表資格的人士亦能購買舊居屋二手單位。 據房屋署資料,曾推售的二手公屋屋苑共有39個,這些屋苑都是在上世紀80至90年代入伙,樓齡介乎20至30多年,選擇不算太多。 白居二轉售限制 論質素,公屋始終不及居屋,即使一些指標性屋苑如華貴邨,入場費僅148萬元(未補價)。 綠置居方面,41折為2016年來最優惠折扣,特首以「油塘高宏苑」一個290呎單位作例子。 白居二轉售限制: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公屋及房協出租屋邨住戶及持《綠表資格證明書-祇適用於出售居者有其屋計劃單位》人士均符合綠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