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印花稅11大著數2024!(震驚真相)

如在可予徵收印花稅的文書中有多於一名購買人或承讓人,所有購買人或承讓人亦須屬近親; 提名原購買人的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近親接受住宅物業權益而各人均是代表自己行事。 該等法院判令或命令包括不論是否屬《稅務條例》第2條所指的財務機構的承按人取得的止贖令。 自從香港與內地通關消息一出,不斷有消息流傳指各大發展商都會考慮於 2023 年推售手上的新盤,引發不少市民矚目。 根據資料報告,本港預計有過百個新盤推售,合共提供超過4萬伙,較去年增加接近20%,有機會創下2005年以來新高。 今文ROOTS上會就會帶大家細看今年有機會推售的各區新盤! 元朗站提供 939 伙的 The YOHO Hub C 期、錦上路站 680 伙的柏瓏III及輕鐵天榮站的 1,393 伙將會是今年的重頭戲。

擁有

具備北部都會區概念的項目都有約 10 個項目,接近10,000伙。 當中屯門 NOVO LAND 第 2A 至… 住宅物業交易的從價印花稅稅率,稅率劃一為15%,除指定豁免外,新稅率適用於所有個人或公司購買住宅物業的交易。 樓印花稅 當中主要的豁免是買家為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而且在購買有關住宅物業時,並不是香港任何其他住宅物業的實益擁有人。

樓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Buyer Stamp Duty, BSD)

對於第二類人群,其中也有不少優秀人才,那此項「港漂買房可退稅」又是否能真真正正留下他們? 不少港漂來港工作都需要租房,而每個月需繳付6000港元以上的租金,僅僅是依靠收入很難能夠有在香港有安居置業的想法,也無法真正留住人心。 點新聞記者今日採訪了一位地產中介潘小姐,她表示此政策很好,但實際作用不大。 她稱,這幾個月有很多港漂來詢問買房細節,但也有部分人是不符合此政策的條件的。 來問的人群可以分為兩類,一是快等到7年永居的港漂,二是剛來港不久的港漂。 而她也強調,此政策最吸引的是收入高、有能力買房、距離換永居身份還剩1年的來港人士。

額外

從價印花稅(第1標準) – 正式立法刊憲後,修訂後的第1標準從價印花稅向於2013年2月23日或之後取得的所有住宅物業及非住宅物業徵收。 特殊情況下可獲豁免,如住宅物業買家為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並且在取得有關物業時,沒有擁有任何在香港的住宅物業,從價印花稅則按較低的稅率(第2標準)計算。 買家印花稅(BSD) – 買家印花稅是額外稅項,向任何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包括公司)在2012年10月27日或之後取得的住宅物業徵收。 稅率為15 %,按物業交易的金額或物業市值(以較高者為準)計算 ,於印花稅及額外印花稅外加徵(如適用)。

樓印花稅: 申請減免罰款

由於通過轉讓公司股份的形式進行物業買賣只須繳付0.2%的印花稅,相比起買家以個人名義購入物業,有時候可節省15%的買家印花稅及15%的從價印花稅。 樓印花稅 按不同的物業持有期繳付額外印花稅,限6個月內出售,稅率為20%,超過6個月到12個月為15%,超過12個月到36個月為10%。 這個方法適用於所有類別的文書,包括物業文件及證券交易文件。 請在印花稅署櫃位遞交申請,並提交文書正本及所需證明文件。 如物業其後已由該人(為一法人團體)轉讓予其相聯法人團體,後者亦可根據上述規定申請退還由前者繳交的「買家印花稅」。

例如,如果一手居屋最初估價為580萬元,售價為480萬元,印花稅估值則定為500萬元,政府就會以此金額計算印花稅。 政府計算一手未補地價居屋的印花稅估值,是定於最初市值估價與售價之間,意味實繳稅項會高於以售價計算的印花稅。 如先賣一層,再買,然後賣第二層,這樣都可退15%印花稅。 但要留意,如先賣第一層的買家撻訂,政府就會視換樓人士仍然有兩層樓未放賣,那麼便不能退稅。 以前的非住宅物業印花稅下,200萬元以上的交易,稅率較首置印花稅全面增加一倍,其中印花稅的稅率由100元增加至交易額的1.5%;其他交易的稅率全面增加一倍,最高的稅率由交易額的4.25%調整為交易額的8.5%。 為了應對過去樓價高企的狀況,政府將從價印花稅的應用對象劃分為「首置」及「非首置」,兩者所需要繳付的印花稅水平並不相同。

樓印花稅: 印花稅類型

其實不少人都選擇先買後賣,以免心水單位被人捷足先登,寧願先付辣稅,再申請退稅。 不過實際上如何預先計算好一手居屋印花稅估值,作為買家,是無法確切知道的。 房委會會在買家選購居屋單位後,才會提供印花稅資料,於文件直接列出居屋的最初市值、印花稅估值、按不同稅率計算的印花稅金額等。 由於張女士並非李先生的近親,有關交易不獲豁免「買家印花稅」,因此李先生及張女士須按物業的總代價或價值(以較高者為準),繳納「買家印花稅」。

  • 但如果提名的「近親」本身已持有香港住宅物業又怎計?
  • 從根本上講,印花稅是香港政府對某些文件進行法律確認並繳納給政府的稅(也稱為稅)。
  • 為審核相關「買家印花稅」豁免申請,稅務局要求每一位申請人,作出符合《宣誓及聲明條例》(第11章) 所規定的法定聲明,聲明他/她在購入住宅物業時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以及是「代表自己行事」。
  • 在簽訂「轉讓契約」前,丈夫決定提名太太成為聯名業主,而太太本身有物業的話,就,就需要按物業持有一半業權繳交「從價印花稅」,計法是「300萬X1.5% / 2」,相當於22,500元的印花稅。
  • 由於「提名」人是近親,買賣只需依從「從價印花稅」。

值得注意的是,在港修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課程而獲得學士學位或更高資歷的非本地學生,即持有IANG簽證的人士,也可以享有印花稅退稅的優惠。 28 Mortgage 明白按揭的重要性,並會定時提供各類按揭資訊,伙拍香港20多間銀行致力為客戶提供最理想的免費按揭解決方案和銀行轉介服務,而且費用全免。 28 Mortgage 由2019年成立至今,已經為超過3000位客戶提供服務。 不論是準業主想了解最優惠按揭計劃,或業主想了解轉按或套現按揭計劃,都可以隨時查詢。 其實印花稅並不限於物業買賣,股票交易亦涉及印花稅。 根據香港法例中的《印花稅條例》,印花稅是對書面文件徵收的稅項,有關買賣座落於香港的不動產之書面文件亦須被徵稅,否則有關文件將不具法律效力,例如文件牽涉於法律訴訟時,文件將不獲法庭受理。

樓印花稅: 豪宅都撞名 5組令人易混淆的大廈及屋苑 香港有三個富麗花園?

二、物業價值:印花稅依據物業價值而定,目前非首置從價印花稅、買家印花稅、從價印花稅,稅率均是15%,如果屬於首置客,則須按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繳交。 若住宅物業的正式買賣合約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14天內簽訂,則印花稅須於簽訂正式買賣合約後30天內繳付。 必須留意的是,由於首置客購買物業,同樣需要繳付從價印花稅,只是稅率較底,因此並無法完全退回全數15%,而是會扣取新一筆首置從價印花稅後,再補回差價。 根據證券借用及借出交易進行的股票轉移,可豁免印花稅。 詳情請參閱《 印花稅署釋義及執行指引》〝證券借用及借出交易〞,申請手續請參閱 《證券借用寬免-修訂程序》[ U3/SOG/PN06B ] 。 只是如果他繼承物業後,他選擇再購入新物業的話,則會視為持有多於一層物業看待,需要繳付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 其他文件,例如公證書,將不予接納;及 法定聲明正本聲明買方或承讓人購置物業時是代表自己行事。
  • 而最貴的單位是啟翔苑B座33樓8號室,售價為488.8萬元,單位實用面積502呎。
  • ROOTS上會網站顯示的金融產品及服務資訊僅供參考,並非提供建議。
  • 計劃透過《綠色廚房技術指引》以及分為3個級別的「綠色廚房」嘉許制度,協助餐飲租戶在正式營運前,將高效能可持續方案融入於餐廳設計之中,務求提升可持續發展表現,以及改善員工的身心健康。
  • 但商界關注對非投機買賣加徵的雙倍印花稅(例如物業不作炒賣,為長線投資回報的買家),認為會影響香港作為亞洲投資及商業樞紐的優勢。
  • 當提交購買住宅物業的買賣協議或售賣轉易契予印花稅署申請加蓋印花時,如基於買家在香港沒有擁有其他住宅物業,聲稱符合資格繳納首置印花稅,買家必須作出相關法定聲明 。
  • 除查閱坊間製作的凶宅網,又或者向鄰居及保安員查問。

如果是首置人士或手上未持有任何物業的買家,則繼續以舊式累進印花稅制繳稅 (即官方所稱之的「第2標準稅率」,見下表) 。 為取得「買家印花稅」豁免,申請人不單只須要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他/她亦須要在購入住宅物業時是「代表自己行事」。 因此,只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副本是不足夠的。 早於2010年,「額外印花稅」經已推出,並且只適用於2012年10月或以後獲取的住宅物業。

樓印花稅: 印花稅

近親的定義為夫婦、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子女。 另外,祖父母和孫兒不當作近親,但如父母已離世,則可向稅局申請當近親論。 簡單例子1:A已有住宅物業,再向B買入另一住宅物業,樓價600萬元,印花稅為600萬x15%=90萬元。

任何形式的物業買賣都需要繳交從價印花稅,稅額就會視乎樓價。 只要你係香港永久居民並且沒有持有任何住宅物業都可享用以下印花稅率。 另外樓換樓人士只要簽臨時買賣合約買樓後12個月內出售原有住宅物業便可向稅局申請退還部分印花稅。 一般律師樓可以代辦退稅,須時大概一至兩個月左右。 當提交購買住宅物業的買賣協議或售賣轉易契予印花稅署申請加蓋印花時,如基於買家在香港沒有擁有其他住宅物業,聲稱符合資格繳納首置印花稅,買家必須作出相關法定聲明 。 印花稅署會核實有關資料是否正確,當中包括查閱土地註冊處的紀錄。

樓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Special Stamp Duty, SSD)

如果業主現有居屋單位的估值為500萬,當年以市值56折發售,折讓為44%,補地價金額,即為「500萬x44%」,等於220萬。 【抓住減價的尾巴】4大實戰心法 增撈筍盤機率… 疫情下二手睇樓量及成交價雙雙下跌,個別業主願意提供議價空間,二手加快承接,交投反彈,業主議幅亦有所收窄。 新盤大額成交不斷,新地(0016)旗下何文田天鑄第2期再錄大額成交,屬本月第三宗成交。 據成交紀錄冊顯示,是次以招標形式售出第1座18樓B室, 屬四房間隔,實用面積1,823平方呎,成交金額7,854.03萬元,成交呎價43,083元。 如果有突發事件發生,而令行程受影響,有哪家保險公司的旅遊保險會是保障最全面,賠償金額最高呢?

房屋局回應稱,政府現正草擬相關的法例修訂,並會在今年稍後時間向立法會提交《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 至於何時能接受退稅申請,稅務局會在訂立退稅機制的新法例刊憲後才開始接受退稅申請。 在一項物業轉易的交易, 印花稅 一般由買方支付;但有時候,發展商為吸引買家買新樓,或會提供印花稅代繳優惠,但要留意該優惠是直接扣減樓價,或是以折實樓價後去計算。 「甩名」的做法,業主透過將物業轉讓予包括父母、配偶及子女的近親(近親轉讓只需支付「第二標準」從價印花稅),從而令其「首置」身份失而得,再買樓時亦只需繳付較低的「第二標準」從價印花稅,大大慳了一筆。 購買新的住宅物業後6個月內出售原有唯一的住宅物業,可獲退稅,但不能完全退回新物業價值15%的稅金,因新物業亦需按繳付第二標準稅率下的稅金,故只能退回稅金相差之金額。

樓印花稅: 物業類型

額外印花稅,則是在從價印花稅上徵收,如業主買入住宅物業後6個月內出售或轉讓,需多付樓價的20%稅項;如第6至12個月內出售,稅率為樓價的15%;若第12至36個月內出貨,稅率為樓價10%。 至於關乎樓宇買賣的印花稅,一般可分為 3 類:「從價印花稅(AVD)」 、「額外印花稅(SSD)」及「買家印花稅(BSD)」。 印花稅可算是樓宇買賣的必需成本,不論物業是住宅或是商廈,你是首置或是換樓,一律都要繳交相關印花稅。 除非出售物業的臨約簽署日期早於新買入物業,那就不需繳付15%,否則仍需付首置印花稅。 但要留意,若接手物業的新買家突然撻訂,那換樓人士需要即時補交15%印花稅的差價。 任何在2016年11月5日或以後簽立以買賣或轉讓住宅物業的文書,均須繳付物業的售價或價值(以較高者為準)的15%從價印花稅。

若該住宅物業由任何以個人或公司(不論在何地註冊)名義,於2010年11月20日至2012年10月26日取得,並在取得後24個月內轉售,均須繳額外印花稅。 若住宅物業在2012年10月27日或之後取得,轉售期限延長至36個月。 額外印花稅稅率由10%至20%不等,按物業轉讓前的持有期而定,於基本印花稅外加徵。 最後要提及另一項「辣招稅」措施,就是專門壓抑外來資金湧入的「買家印花稅」(Buyer Stamp Duty,BSD)。

樓印花稅: 豁免SSD額外印花稅的條件

但距離換永居身份還餘5至7年的剛來港人士,是不會願意將30%當存款放進去還沒利息的。 她建議,若是政府想要吸引內地人才或是派糖給市民,倒不如取消這類人才需支付的30%買房稅,不必大費周章的收稅又允許申請退稅,可以讓合資格的港漂直接享受香港永久居民稅率,但必須規定申請退稅條件為幾年內不準賣房。 樓印花稅 對於很多內地來港工作的市民,若在港打拚了7年,等到了永久居民身份,自然會希望能在這裏落地生根,所以此政策對這類人士還是有吸引力的。

樓印花稅: 200萬想買荃灣海之戀 按揭保險費用太貴點算好?

亦正因為稅率超貴,香港有意置業的人士普遍會想盡辦法,保留「首次置業」可慳稅的寶貴身份,例如夫婦不以聯名買樓,或者以家人名義持有物業等等。 無可否認,沒有入息證明的打工仔,並不代表他們沒有收入的,除了一般的收入證明外,準租客可以嘗試提供以下資料。 如果業主持有的未補地價居屋,有意換樓之前,無論如何都必須要先補地價。 「補地價」的意思,是以當下的估值,指補回當初政府出售居屋單位時的折扣價。 樓印花稅 如投資上千萬、甚至億元的物業,運用“公司股份轉讓”可省更大一筆鉅款稅費,但論其手續、複雜程度及潛在風險亦成正比,加上當再轉手時亦有一定難度,因此比較適合財力豐厚及經驗豐富的投資者,新手投資者要小心考慮其風險。

樓印花稅: 物業印花稅計算方式:

香港樓宇買賣中,最常見以及最基本的印花稅,即為「從價印花稅」。 顧名思義,即為樓宇買賣過程中,依從樓價價值而得出的印花稅。 由 2012 年 4 月 23 日開始,印花稅署已引進一項新的電 子服務,證券借用及借出協議可經「稅務易」進行網上登記。 詳情請參閱 《證券借用寬免 – 以電子方式登記證券借用及借出協議》[ U3/SOG/PN08B ] 。 如果你本身在一個物業上有「實益權益」或「佔有部份業權」,法律上已視為擁有物業。

樓印花稅: 居屋支出 – 印花稅

此稅項主要針對境外投資人士及公司客,亦稱「非香港永久居民買樓印花稅」,在從價印花稅及額外印花稅之上徵收。 非住宅物業成交量在過去一段時間顯著回落,2020 年施政報告宣佈撤銷非住宅的雙倍印花稅,並於 2020 年 11 月 26 日起,沿用「首置印花稅」的稅率,適用於所有個人或公司購買非住宅物業的交易。 換樓人士如於買入物業(以買賣轉易契日期起計)6 個月內,出售他唯一的另一個住宅物業,可向稅務局申請退還部份印花稅(相當於新舊印花稅差額),但須符合稅務局之特定條件。 從價印花稅是在物業轉讓時,必須繳付的一項印花稅,視乎買家的情況,會使用不同稅率計算,當中以首置印花稅稅率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