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解除證明書樣本6大優勢2026!(小編貼心推薦)
提交申請時,已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必須提供其姓名、破產案編號及個案年份、香港身份證號碼或護照號碼(如屬非香港身份證持有人)、聯絡電話及電郵地址。 若申請所提供的資料與署方的紀錄不符或有其他問題,破產管理署職員會以電話或電郵與你聯絡。 申請獲批後,破產管理署會以電郵向你發出《不反對確認信》。 根據《破產規則》第92條,已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可向高等法院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該證明書)。 除非主審法官另有指示,否則證人陳述書可作為有關的證人的主問證據。 申請人應列印並帶同《不反對確認信》到高等法院登記處辦理申請該證明書的手續。 破產人須聯絡受託人要求獲取一封《不會就高等法院簽發該證明書提出反對的確認信》(《不反對確認信》) ,以辦理有關申請。 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一年及罰款港幣150,000元或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兩年及罰款港幣700,000元。 切勿胡亂申請預先批核,因為預先批核需要填寫的文件和簽署的條款當中包括授權該財務機構從環聯查詢你的信貸報告。 話雖如此,破產人士想恢復信貸也不是亳無辦法,當中最緊要的,是要有耐性。 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一年及罰款港幣150,000元或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兩年及罰款港幣700,000元。 使用異於其被判決破產時所用的名稱從事任何業務,但事前並無在憲報及報章上刊登其被判定破產時有關業務的詳情。 如果在扣除費用和開支後破產人的產業仍有剩餘資金,受託人便會以派發債款形式把這筆款項分發給已登記的債權人。 破產解除證明書樣本 破產解除證明書樣本 如果你想當面送交文件,但卻不認識收件人,你便應該先核實他的身份。 破產解除證明書樣本: 破產及清盤 這些樣本示範各類訴訟文書的格式,只供參考,並非專為你的案件而設。 你應該根據自己案件的需要,作出適當的修改;如有疑問,便應諮詢律師。 破產解除證明書樣本 政府不會就本刊物所提供的資料的準確性給予明示或隱含的保證,也不會對本刊物的內容負責。 不論是因為甚麼理由破產,對於破產人士來說,最痛苦的除了坐最少4年「破產監」,最難過的是如何在破產令完結後恢復信貸。 反過來說,如果你收到一份傳票,又想就有關的申請提出反對,你亦須將一份誓章送交法院存檔以提出你的反對理由。 如果有人知道與你的案件有關的事實,卻不願作你的證人,你可以申請發出傳召出庭令,傳召他出席需要他提供證據的聆訊。 通常在審訊中才需要證人出席,傳票的聆訊則一般並無此需要。 如果須在反申索的抗辯書中陳述的案件事實與你的申索密切相關,則你只須表明重複申索陳述書和答覆書的內容便可。 不過,如果你想就反申索提出其他答辯理由,便應清楚說明。 假如閣下破產期己滿,雖然按照法例通常破產期四年後能自動解除,但您仍需申請 「破產解除證明書」,本律師樓可為你提供協助。 破產解除證明書樣本: 破產後申請信貸四部曲 債權人在遞交債權證明表後,住址或通訊地址如有更改,可利用本表格通知破產管理署署長。 本署職員收到表格後,便會按最新資料修改有關紀錄,日後亦會按新地址把信件寄給債權人。 根據破產規則第109條的規定,債權人必須透過本債權證明表,證明其債權。 該表格連同港幣35元備案費可送交(以郵寄方式亦可)破產管理署署長。 申索的款項如不超逾港幣250元或屬於員工追討欠薪者則毋須繳付任何費用。 香港討論區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