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業印花稅2026必看介紹!專家建議咁做…
如果是首置人士或手上未持有任何物業的買家,則繼續以舊式累進印花稅制繳稅 (即官方所稱之的「第2標準稅率」,見下表) 。 住宅物業買賣協議所載的樓價,如果在完成交易前,以補充協議調整,印花稅署在計算印花稅時,會考慮所有在加蓋印花時存在的事實。 詳情請參閱《加蓋印花的程序及註釋》「住宅樓宇應繳印花稅買賣協議完成交易前調整樓價」(U3/SOA/PN03)。 買家印花稅英文為 Buyer Stamp Duty, BSD,主要針對境外投資人士(非香港永久居民)及以公司名義購買住宅物業的人士,劃一收取樓價15%的買家印花稅。 根據香港法例中的《印花稅條例》,當你在香港買賣不動產時就會被政府徵收一定金額的印花稅,否則有關文件將不具法律效力,特別是當文件牽涉法律訴訟時,文件將不獲法庭受理。 物業交易的印花稅一般分為從價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 與買家印花稅 ,分別對應不同交易情況。 因為「母子公司」只是「轉讓股份」,故只需支付很有限的稅項,變相成為合規避過15%「新住宅從價印花稅」的好方法。 當然除了上述方法可合規避稅後,部份買家就索性用公司轉讓方式來避稅,只要把資產注入子公司後,再以「公司股份」轉讓形式出售公司就可以。 由於業權人只是購買公司的股份,不屬於物業買賣,故只要支付牽涉「資產值」的0.2%印花稅及5元「轉讓書」便可以。 置業印花稅: 重點10: 公司股份轉讓仍能合規避稅 新修訂以第一份文書劃線,如在2023年2月22日早上11時前已簽首份買賣協議,都要按舊首置印花稅稅階繳交。 置業印花稅 如果你要將整個交易取消重造,則要自行向律師查詢法律風險。 置業印花稅 新修訂以第一份文書劃線,如在2023年2月22日早上11時前已簽購買協議,即使未需要繳交印花稅,但都要按舊首置印花稅稅階繳交,上述情況亦如是。 這裡我地都為您簡單的整理了一個印花稅對比的的圖表。 我們用同樣的物業價格來對比雙倍印花稅(非首次置業)和第二標準稅率(首次置業)的花費,請參考表4。 值得留意,是次措施即日生效,即以2023年2月22日上午11時後簽立或訂立的文書計,包括臨時買賣合約。 不過,買家若然是在2月22日之前已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即使尚未簽署正式買賣合約,亦未能受惠是次措施。 而是次從價印花稅的稅階調整後,樓價介乎300萬至1,000萬元物業的稅款均有所減少,相信今年1,000萬元以下物業成交將會重新主導市場,佔整體成交比例將穩企8成以上水平。 若以一個800萬元住宅單位為例,其稅率原為3.75%,須繳付的印花稅為30萬元;從價印花稅稅階調低後,同一個單位的稅率降低至3%,應繳稅款為24萬元,比原先的30萬元,足足減少了2成。 置業印花稅: 印花稅幾時交 在新按保措施下,無論是首次置業或非首次置業人士,若果物色擔保人,需要由直系親屬出任。 置業印花稅 相反,非首置人士卻需要通過壓力測試,而且壓力測試要求較首置嚴格。 王美鳳說,非首置人士本身已經擁有物業,並有按揭在身,銀行不會彈性處理,他們需要通過壓力測試,壓測前後的50%/60%比率不適用於非首置人士,比率會降至40%/50%。 若果非首置人士想申請八成按揭,要向銀行證明新買物業是自用。 由此可見,準買家如有意減少印花稅支出,可以借用親人的「首置客名義」,去購入物業,從避過DSD…